北京海淀中国铁塔汽车充电运营管理平台二期建设项目单一来源采购事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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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一来源]中国铁塔汽车充电运营管理平台二期建设项目单一来源采购事前公示【信息时间:****-**-**阅读次数:】【我要打印】中国铁塔汽车充电运营管理平台二期建设项目的采购******,采购代理机构为广东******,项目编号为〔GPDI-ZB-****-*****〕,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进行公示。 一、采购内容 本项目采购内容为铁塔汽车充电运营管理平台的迭代升级、功能建设及优化服务,主要服务内容包括: (*)支撑多品牌充电桩协议接入,完成各省存量汽车充电桩割接,实现统一平台支撑,提升运营分析能力。 (*)对标汽车充电互联网头部企业,完善平台服务能力,支撑汇聚接入,建设互联互通、线上营销、监控管理、道闸对接等重点功能。 (*)推进架构优化,完善平台灾备建设,提升平台自主掌控能力。 二、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 江苏****** 三、单一来源采购原因 江苏******为铁塔汽车充电运营管理平台一期项目供应商,本项目须在一期平台基础上进行迭代升级、功能建设及优化,为了保证铁塔汽车充电运营管理平台建设的一致性和连续性,保障系统平稳运行,根据《采购管理办法(****年修订版)》(中国铁塔〔****〕**号)第十三条(五)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选用要求第*点“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的”规定,建议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定向谈判)方式向江苏******进行采购。 四、公示媒介 本公示仅在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cn)、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五、公示期限 公示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天。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本公示内容有异议的,以书面形式(异议人是法人的,异议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出的,异议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的方式向采购人实名提出,逾期不再受理。 对收到的异议,采购人******采购管理制度进行处理。 六、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人:****** *、采购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先生 电子邮箱:****** (二)采购代理及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 *、采购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广捷、李世松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三)异议接收地址及收件邮箱 异议接收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冉北街*号中国铁塔产业园 异议接收邮箱:****** ? 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 ****年*月*日附件: 单一来源事前公示.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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