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宜昌兴山县昭君镇鲁家坡避险搬迁及175m 蓄水影响处理工程第1次澄清与修改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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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兴山县昭君镇鲁家坡避险搬迁及***m蓄水影响处理工程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现对招标文件有关内容进行澄清与修改,具体澄清与修改内容如下:
原招标文件商务标评分因素中关于“企业信用”的评分标准现调整为:“以投标截止时在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宜昌市智慧城建系统”中查询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诚信专项总分”结果为准,投标人分值不低于**分,**分≤投标人分值<***分的,得*分;投标人分值等于***分的,得*分;***分<投标人分值的,得*分。注:在宜昌市智慧城建系统“企业诚信”栏中查询未进行信用信息登记的企业,企业信用不计分。”
本澄清与修改文件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澄清与修改文件与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澄清与修改文件为准。招标人:兴山县昭君镇人民政府
地 址:兴山县昭君镇香溪社区和平大道***号
联系人:李琨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
地 址:宜昌市西陵区大连路**号清华科技园*号楼***
联系人:卢炫政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