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新乡凤泉区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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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南水北调中线河南段防洪影响处理工程用地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新乡市凤泉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用途 拟作为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项目建设用地,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情形。 二、拟征收土地范围 拟征收地块一:该地块涉及潞王坟乡东同古村,四至范围:东至东同古村集体土地,西至东同古村集体土地,南至东同古村道路,北至南水北调河。 拟征收地块二:该地块涉及潞王坟乡东同古村,四至范围:东至东同古村集体土地,西至东同古村集体土地,南至东同古村道路,北至东同古村道路。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后,新乡市凤泉区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归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行调查、清点、确认、测绘。 四、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新乡市凤泉区政府已对现场影像进行了锁定,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在实施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