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呼和浩特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城东街88号14层房产出租原中国银行自治区分行办公楼(年租金底价250630.9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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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N****FCZZ******统一交易标识码:C**-*****************A-********-******-*项目分类: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转让交易 资产类别(实物):房产转让方名称:******内蒙古自治区分行转让方代码:******************转让方类别:法人转让方角色:出让人转让标的所在地区:挂牌价格:******.* 元挂牌期间(天):**挂牌日期:****-**-**是否自动延期:是交易方式:转让事项说明:*、本次出租的标的位于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城东街**号 层,出租面积***.**㎡,出租方提供一定比例免费停车位供承租方在租赁期内使用,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标的目前闲置状态,无原承租方。 *、本次出租标的租期为*-*年,*年起租,最终租期以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约定为准,租期内租金不变,挂牌价******.**元/年为*年租金底价,最终价格以竞价成交价为准。 *、本次出租房产公告披露面积仅供参考,租赁面积以实际面积为准,承租方承租后租金不因面积变化而调整。 *、非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人对外宣传展示材料,工商、税务等登记注册地址中不得带有“中国银行”、“中行”、“BOC”等字样。 *、请各意向承租方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标的实际情况(包括水、电、暖、制冷、物业、消防及与房屋使用相关的所有情况,涉及承租方经营需要办理的相关手续,由承租方自行负责办理),与当地国土、规划等相关部门沟通,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公告涉及图片仅供参考。内蒙古******(以下简称“中心”)仅就出租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项目成交后,承租方不得以不了解具体情况为由拒绝履行相关义务。 *、本次出租的房产禁止存放危险化学品,不可从事国家法律禁止的活动等。如有发生爆炸、火灾等情况均由承租方负责。 *、在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e交易平台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内蒙古******不承担任何责任。 *、承租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承租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特别提示:意向方报名请于公告期内到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网站自行注册账号报名,并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预留银行账户名称须与会员注册名称一致,且银行卡号须为该名称对应卡号)汇入保证金。【不可用现金、信用卡、支付宝或微信等方式汇入】意向受让方在将资金转入钱包后,需将钱包中的资金支付到报名项目中。源网站链接:http://***.******.***/infodetail/?infoid=N****FCZZ******批准单位名称:批准文件名称:批准文号:批准日期:批准文件类型及文号:内部审议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