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苏州张家港市“三个明确”推动公共法律服务一线实体平台提档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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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市“三个明确”推动公共法律服务一线实体平台提档升级来源:张家港市司法局发布时间:****-**-** **:**:**访问量:字体【大中小】今年以来,张家港市围绕深化覆盖城乡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要求,从最前沿服务阵地建设着手,明确定位、标准、职责,打造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室建设新标准,推动一线实体平台提档升级。
立足职能,明确目标定位。立足“法律咨询、矛盾化解、群众维权、服务指引”基本职能,统筹村(社区)法律顾问、人民调解员、法律明白人等人员力量,突出人民调解、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治宣传教育等基础服务功能,强化公证、司法鉴定、仲裁等服务指引功能,进一步推进实体平台、网络平台、热线平台三台融合,受理和解决社会公众、企业基本公共法律服务事项,实现“城市半小时,农村一小时”公共法律服务圈全覆盖。鼓励有条件的村(社区),在公共法律服务室开展共享法庭(融诉驿站)建设,为社会公众提供在线调解、在线开庭、在线诉讼服务等服务。目前,全市已建成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室***个。
结合实际,明确建设标准。依托人民调解委员会,推动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与便民服务中心、党群服务中心等综合服务平台融合对接。统一公共法律服务室名称、标牌标识、功能设置等,设立“六有”新标准:有标识标牌,统一悬挂“XX村(或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室”标牌;有办公场所,整合设立村(社区)法律顾问、人民调解员办公场所;有服务窗口,设置村(社区)法律顾问窗口值班席位;有服务公示,设置法律服务公示栏,公示公共法律服务室工作职责和本村(社区)法律顾问姓名、联系方式、服务时间等信息;有工作队伍,每个公共法律服务室设主任*名,一般由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担任,成员由村(社区)法律顾问、专职人民调解员、法律明白人和村(社区)工作人员、公益性岗位人员、社会志愿者等其他工作人员组成;有工作制度,建立台账登记、首问负责、预约服务、舆情分析、质量评价等工作制度。
适应需求,明确服务职责。从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公众法律需求出发,明确服务事项内容,为老百姓提供“家门口”的公共法律服务。面向老百姓开展民法典等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参与村(居)民委员会依法治理工作,今年以来,全市村(社区)共开展各类普法活动***余次。开展人民调解,充分发挥调解员人熟、地熟优势参与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今年以来,共调解案件*.*万余件。组织协调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联系办理基本公共法律服务事项,推动公共法律服务与网格化治理深度融合。在村(社区)建立法律援助站点*个,协助办理法律援助申请事项,织密“**分钟法律援助服务圈”。指导村(居)民依托江苏公共法律服务网、江苏掌上*****、苏州*****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平台和*****法律服务热线话务平台,为群众随时随地提供公共法律服务。上下篇 上下篇 End 相关文章 相关文章 End 二维码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用来校验该浏览器是否支持HTML* 二维码 End 分享栏 分享:分享文章到取消分享TOP打印关闭分享栏 End 相关附件 相关附件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