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兰州兰州市生态环境局红古分局关于2023年6月1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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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年*月我局对*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联系电话:****-*******(环评科)通讯地址:兰州市红古区平安路国盛商贸综合楼三楼序号审批文号批复时间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建设地点环评单位报告类型环评批复*兰红环审﹝****﹞*号****-*-*红古区牛克沟沟道防洪治理工程兰州市红古区******兰州市红古区牛克沟红古镇王家口村段******报告表兰红环审[****]*号关于红古区牛克沟沟道防洪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