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京以法制建设,推动城市固废精细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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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南京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修订草案)》(以下简称《条例》)立法工作,*月**日,南京市人大法工委组织召开《条例》修订部门论证会,南京市生态环境局作为主要起草部门参会。市人大法工委主任王珍祥作总结发言。会上,市生态环境局简要介绍了《条例》修订的总体开展情况,对主要制度设计作了说明。各部门就修改意见依次发言。会议强调:一是起草小组要深入研究各部门反馈的意见建议,合理、科学采纳意见;对于不予采纳的,要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形成统一意见。二是各部门要充分发挥南京市环保、科教优势,以《条例》修订为契机,深入全域“无废城市”建设,推进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三是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立法工作,强化立法调研,精准识别问题短板;强化部门协作,提升法律实施效能,以法制建设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