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深圳关于南山区科技创新局分项资金重大科技创新活动支持计划项目备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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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扎实开展“双招双引”工作,鼓励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等单位举办重大科技创新活动,现对相关单位举行的重大科技创新活动开展事前备案,具体要求如下:  一、备案对象:重大科技创新活动的主要执行单位。  二、备案时效:常年受理,且需在活动举办前申请备案。  三、备案条件:申请备案的重大科技创新活动,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活动由国家、省、市、区政府有关部门主办、承办、主导或者获得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认定;  (二)活动在南山辖区举办或以南山区为主题在辖区外举办;  (三)活动内容符合科技创新主题,且对南山区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活动资金预算制定符合科学合理、经济节约的要求。  四、备案材料:  (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成PDF文件上传);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项目经办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彩色扫描成PDF文件上传];  (三)该重大科技创新活动由国家、省、市、区政府有关部门主办、承办、主导或者获得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彩色扫描成PDF文件上传];  (四)重大科技创新活动方案[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彩色扫描成PDF文件上传];  (五)重大科技创新活动经费预算[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彩色扫描成PDF文件上传]。  请符合要求的单位将以上材料电子版发送到cyzx@***.******.***,咨询电话:****-********。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创新局****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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