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长航货运有限公司部分资产 (“新长江25028”散货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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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资产 (“新长江*****”散货船)
挂牌日期:****-**-**信息来源: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原文链接地址项目编号
GR****SH*******-*项目名称
******部分资产 (“新长江*****”散货船)资产类别
交通运输工具转让方名称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挂牌价格
***万元 人民币挂牌期间
**挂牌日期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转让说明事项
*.本次******部分资产具体标的参数为:本次转让标的“新长江*****”散货船,具体参数为:总长:**m、型宽:**.*m、型深:*.*m,建造日期:****年**月,参考载重吨****.**T,主机总功率****KW。
*.本次转让标的转让价格为不含税价格。成交后转让方将开具发票,税金由受让方承担,税率**%(具体税率以国家税务局认定为准)。
*.本项目同步在武汉航运交易所发布,项目成交后将依据交通运输部《船舶交易管理规定》的要求办理船舶交易鉴证手续,费用由受让方承担。评估结论的特别事项说明:
以下为在评估过程中已发现可能影响评估结论但非评估人员执业水平和能力所能评定估算的有关事项,提请报告使用人予以关注:
(一)权属等主要资料不完整或者存在瑕疵的情形
未发现范围内资产权属存在瑕疵情形。
(二)委托人未提供的其他关键资料情况
未发现委托人未提供的其他关键资料。
(三)未决事项、法律纠纷等不确定因素
未发现长航货运存有未决事项、法律纠纷等不确定因素。
(四)重要的利用专家工作情况.本次不存在重要的利用专家情况。
(五)重大期后事项
未发现长航货运存有重大期后事项。
(六)评估程序受限的有关情况、机构采取弥补措施及对评估结论影响的情况。本次不存在评估程序受限情况。
(七)担保、租赁及其或有负债(或有资产)等事项的性质、金额及与评估对
象的关系通过核查,未发现本次评估对象和范围内资产涉及扣保、租赁及其或有负债(或有资产)情况。
(八)本次资产评估对应的经济行为中,可能对评估结论产生重大影响的瑕疵情形:
本次资产评估对应的经济行为中,未发现有可能对评估结论产生重大影响的瑕疵情形。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船舶作为特殊资产,对安全性要求较高,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需定期或不定期由专门的检验部门进行检验,但限于检测手段、检测费用及评估人员的能力,我们未对评估范围内的船舶进行专门的技术检测,故评估机构对评估基准日后被评估船舶可能出现的一切有关技术及安全性问题不承担发表意见的责任。
*.本次评估委估资产的评估值未考虑剩余油量对评估结果的影响。
*.本次评估未考虑产权登记或权属变更过程中应承担的相关费用和税项。
*.本次评估结论为不含增值税价值。
*.本资产评估报告中,评估万元汇总表与明细表中固定资产评估汇总表、固定资产--船舶清查评估明细表增值存在差异,差异原因为万元汇总数据和明细表中元汇总数据存在计算尾差问题,万元计算和元计算结果均正确,增值差异实属四舍五入原因导致。
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注意以上特别事项对评估结论产生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