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华关于金义新区3号楼主楼电梯大修改造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的公示(非政府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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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购人名称:浙江金义******二、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名称:金义新区*号楼主楼电梯大修改造项目三、采购编号:ZJHY****-DYLY******四、采购组织类型:自行采购委托代理(非政府采购项目)五、采购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采购内容数量单位 预算金额(元)备注金义新区*号楼主楼电梯大修改造项目*台*******元六、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七、申请理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电梯的安装、改造、修理,必须由电梯制造单位或者其委托的依照本法取得相应许可的单位进行。电梯制造单位委托其他单位进行电梯安装、改造、修理的,应当对其安装、改造、修理进行安全指导和监控,并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校验和调试。电梯制作单位对电梯安全性能负责。”的规定,明确电梯改造必须由电梯制造单位或者其委托的依照本法取得相应许可的单位进行。金义新区*号楼主楼内的*台电梯制造单位为:奥的斯电梯(中国)有限公司。八、拟定供应商:*.名称:奥的斯电梯(中国)有限公司*.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九大街**号序号专业人员姓名工作单位专业人员职称*朱心翔金******经济*许华仕中国******金华分公司法律*郑彬浙江金义******九、论证专业人员信息及意见:意见详见附件。十、其它事项: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自本公示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的形式向采购人提出意见。十一、联系方式:*.采购人信息名 称:浙江金义******联系人:郑先生,***********十二、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附件信息:附件.pdf*.*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