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宿州"砀山县玄庙镇陈庄小学食堂、操场及附属设施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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砀山县玄庙镇陈庄小学食堂、操场及附属设施项目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EP-DSQT******* 二、项目名称:砀山县玄庙镇陈庄小学食堂、操场及附属设施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宿州市砀山县利民西路上海花苑 ** 栋 *** 室 成交金额:*******.**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工程类名称:砀山县玄庙镇陈庄小学食堂、操场及附属设施项目施工范围:磋商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施工工期:签订合同后**日内完工项目经理:蔡玲玲执业证书信息:皖 ************五、评审专家名单:孙军(组长)、王全友、裴武举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代理合同约定执行。 收费金额:*****.**元(专家评审费用据实结算)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年*月*日-****年*月*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砀山县上海花苑,联系电话:***********。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砀山县教育局提出投诉。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砀山县万亨******      地 址:砀山县财政局 * 楼      联系方式:王主任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安徽******     地 址:砀山县上海花苑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 话:*********** 十、附件 *.采购文件 *.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 *.成交供应商情况 *.成交结果公告办理流程公开累计提交时间:*天*小时**分累计办理时间:*天*小时*分提交备案提交人:安徽******办理意见:请审核,谢谢提交时间:****-**-** **:**:**提交用时:*天*小时**分服务平台审核办理意见:同意办理时间:****-**-** **:**:**办理用时:*天*小时*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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