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长沙望城区部署财政绩效评价和部门绩效评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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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望城区财政局印发《关于开展****年度预算支出财政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和《关于组织开展****年度预算支出部门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对财政绩效评价和部门绩效评价工作分别作出要求。通知强调,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是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应当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创新预算管理方式,更加注重结果导向、强调成本效益、硬化责任约束,着力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改变预算资金分配固化格局,提高预算管理水平和政策实施效果,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通知要求,区直预算部门作为预算资金绩效管理的责任主体,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工作责任,明确内部分工,指派熟悉情况的财务及业务人员,积极配合相关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确保绩效评价工作有序推进。第三方机构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现场评价工作,保证评价结果客观、准确;应当严守职业道德规范,不得以任何理由在现场评价过程中获取不当利益;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现场评价工作,保证现场评价结果的真实性,对现场评价结论承担相应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