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三门峡市湖滨区综合治税联席会议办公室)湖滨区范围内土地增值税清算审核工作绩效费用支付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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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信息*.项目名称:(三门峡市湖滨区综合治税联席会议办公室)湖滨区范围内土地增值税清算审核工作绩效费用支付项目*.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湖滨区范围内土地增值税清算审核工作绩效费用支付项目。*.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元*.单一来源原因及相关说明三门峡市湖滨区综合治税联席会议办公室于****年下半年通过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委托第三方对土地增值税清算资料进行审核并出具鉴定报告或审核意见;完成三门峡市湖滨区综合治税联席会议办公室对被清算企业的企业所得税等涉税事项开展全面评估工作;开展其他与土地增值税清算有关的事项和其它涉税服务事项。现阶段土地增值税清算审核工作已结束,依据合同规定,需给相应单位支付土地增值税清算审核工作绩效费用。综上,“三门峡市湖滨区综合治税联席会议办公室湖滨区范围内土地增值税清算审核工作绩效费用支付项目”属于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且相应绩效工作费用只能支付给相应工作单位,具有唯一性。二、拟定供应商信息*.名称:见附件一*.地址:见附件一三、专家论证意见(不少于三名行业技术专家)专家姓名工作单位职务(职称)论证意见李岚河南省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中心高会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王骥河南省地矿局调查院高经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张秋萍河南省交通公路联网中心副高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四、公示期限****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五、异议反馈时限****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六、其他需要公示内容有关单位和当事人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自本公示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必须携带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代理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书面意见及证明材料),并同时抄送相关财政部门。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信息名称:三门峡市湖滨区综合治税联席会议办公室地址:三门峡市湖滨区北堤东路铭德苑东南侧约**米联系人:张先生联系方式:****-********.财政部门信息名称:三门峡市湖滨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地址:三门峡市湖滨区河堤路中段联系人:王先生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地址:郑州市中原区建设西路***号**层****号联系人:王先生 翟先生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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