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洛阳洛阳市轨道交通运营分公司2023年反恐装备设施采购项目询比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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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运营分公司关于《**********年反恐装备设施采购项目》,现邀请合格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报价。现将有关情况明确如下:一、项目概况*.*项目名称:《**********年反恐装备设施采购项目》。*.*采购内容:详见附件《**********年反恐装备设施采购项目采购清单》。*.*交货地点:洛阳市轨道交通车辆基地指定地点或其他指定地点,买方根据现场情况,保留适度调整的权利。*.*交货方式:经买方验收合格卸货到指定位置后完成交货。*.*质量保证期:所有产品提供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质保期服务,自物资验收合格入库后进入质保期,质保期不得低于**个月。*.*交货时间:自采购合同签订或采购订单下达之日起**日内完成供货或按买方要求分批次供货。*.*最高限价:本项目的控制价(含税)为******.**元。二、参选人资格条件*.*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持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三、报价文件组成:*.*参选人的报价单(加盖公章);所报产品单价(不含增值税)应包括但不限于货物价格及出厂检验费、第三方检测费用(如有)、包装费、所供货物到采购人指定现场的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验收费、培训费(如有)、安装费(如有)、质保期所需相关的服务费用及成交人应负担的除增值税外一切税费,增值税按国家政策另行计算,除此之外,采购人无需再支付任何费用,不接受单独填报运费、不接受其他不包含在单价内的费用;应填写质保期、交货期,质保期应不低于**个月,交货期为**日内。*.*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参选人的授权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亲自经办的无需提供);*.*参选人加盖公章的企业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以及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四、付款条件:经买方验收合格后,且卖方按照买方要求提供相应请款材料,经买方批准,按经买方验收的到货货物总价的**%支付给卖方,*%质保金待质保期结束后,支付给卖方。五、接收报价文件截止时间(项目开启时间):纸质文件递交时间为****年**月**日**时**分之前。(注:超时或未按要求递交的报价文件无效)六、项目开启地点(报价文件递交地点):第三项中所需提供的资料纸质版(装订)(一正三副)、样品密封送至洛阳市洛龙区通衢路与厚载门街交叉口洛阳轨道交通控制中心***室。七、若发现询价清单中有描述不清或有疑问的,可以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内联系工作人员; 供货期、质保期、产品资料、技术指标如有任何偏离,请备注说明,否则默认符合我方要求。八、评审方法:项目采用报价文件符合性最低价(不含增值税)评审法。如出现不含增值税报价相同的情况,则含增值税报价低的成交候选人列前,如仍相同则所报产品技术参数更优的报价人列为成交候选人。如报价和产品均相同则注册资金大的报价人列为成交候选人。九、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公告在《洛阳市******网》(http://***.******.***.cn)上发布,特别提醒各参选人: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无效报名的情形,买方不予承担责任。十、其他说明:所报产品必须完全符合采购清单中的产品描述,必须是全新的正牌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具备产品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如有虚假,一经查出,予以曝光,并列入不诚信申请人名单。十一、联系方式采购人:洛阳市******运营分公司联系地址:洛阳市洛龙区三川大道与伊洛路交叉口刘富村车辆段联系人:孙先生电话: ****-********/*********** ****年**月**日附件:**********年反恐装备设施采购项目采购清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