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绍兴关于嵊州市崇仁镇人民政府2023年公款竞争性存放项目的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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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防止领导干部在公款存放方面发生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的办法》(浙政办发〔****〕*号)、《浙江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浙政办发〔****〕**号)、《关于进一步规范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的通知》(浙财预执〔****〕*号)规定),现就嵊州市崇仁镇人民政府****年公款竞争性存放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银行机构前来投标。一、 招标项目名称:嵊州市崇仁镇人民政府****年公款竞争性存放项目二、 招标项目编号:ZJSFDC-SZ****N**三、 招标项目内容:序号存放额度拟定银行存期备注*****万元*家定期*年中标银行数量:*家,第一中标单位占**.**%份额,第二中标单位占**%份额。四、 投标人资格 :参与资金竞争性存放投标的银行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及政策性银行。投标人应符合《嵊州市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办法》第十四点规定,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具体包括:(一)在嵊州市行政区域内设有分支机构;(二)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及重大违约事件;(三)纳入人民银行综合评价的银行,人民银行上年度综合评价应达到B级及以上,不纳入人民银行综合评价范围的银行不受此限制。 (四)参与投标的银行必须为嵊州市内一级银行,且只能一个主体参与,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五、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地址(一) 报名起止时间:****-**-**~****-**-**(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及地址:线上获取(三)报名时需要提交的资料:*.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书、报名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人民银行上年度综合评价B级及以上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不纳入人民银行评级范围的银行不需提供。六、 投标起止时间及地点(一) 投标起止时间:****-**-** **:**:** ~ ****-**-** **:**:**(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 浙江******(嵊州市三江街道兴旺街***号*幢(西边)*楼***室)八、联系方式*、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浙江******联系人:钱雅飞联系电话:****-********传真:/地址:嵊州市三江街道兴旺街***号*幢*楼*、招标人名称:浙江省嵊州市崇仁镇人民政府联系人:寿老师联系电话:****-********传真:/地址:嵊州市崇仁镇新街西路*号附件信息:(上传稿)嵊州市崇仁人民政府****年公款竞争性存放项目(招标文件).doc***.*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