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黄埔区教育局关于同意广州市黄埔区科大教育培训中心届满续办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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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视频,加载播放器正文开始广州市黄埔区科大教育培训中心: 你方申请届满续办的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核,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及国家、省、市相关政策要求。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 同意你方(办学许可证号:教民***************)届满续办,地址为广州市黄埔区天鹿南路***-***号三楼***,举办者为廖美芳,校长为彭海学,学校类型为非营利性民办培训机构,办学内容非学历教育成人文化培训、中小学生艺术类校外培训,办学许可证有效期限至****年*月**日止。 请依照有关的法律、行政法规在规定时限内办理相关登记及备案手续,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办学,遇国家法律政策调整时,你方应严格遵守执行。 此复。 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 ****年 * 月 * 日原文:黄埔区教育局关于同意广州市黄埔区科大教育培训中心届满续办的批复.pdf正文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