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龙岩2023年6月7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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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环评机构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拟不予批准的原因)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链接)备注*长汀******透水砖生产项目龙岩市长汀县大同镇黄屋村黄牛坪长汀************项目位于龙岩市长汀县大同镇黄屋村黄牛坪,以机制砂、细砂、水泥为原料,建设*条透水砖生产线。工艺流程包括:配料、搅拌、加压成型、刷面、养护等。(一)严格落实废水污染防控措施。项目实行雨污分流。本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初期雨水经收集沉淀后回用于厂区降尘用水;建立净车出场措施,洗胎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林地浇灌。(二)严格落实废气污染防控措施。严格控制颗粒物无组织排放,全厂应合理设置喷淋降尘系统,控制物料堆存、装卸、输送、生产过程产生的粉尘;原料砂应采取棚盖、围挡等措施,不得露天随意堆放;搅拌工序应在密闭设备中进行。水泥装卸和下料过程产生的粉尘经仓顶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不低于**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控措施。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综合降噪措施。(四)严格落实固废污染防控措施。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全部回用于生产;不合格品、沉淀池沉渣外运综合利用;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已公示,公示期未接到群众投诉及举报电话。一、公示时间:****年*月*日-****年*月**日(*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 电子邮箱:****** 通讯地址:龙岩市商务运营中心L幢供销大厦**楼龙岩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邮政编码:******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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