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洛阳关于第一拖拉机股份有限公司车身厂喷粉线技术改造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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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审批的环保行政部门意见:洛环涧表〔****〕**号关******车身厂喷粉线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根据******车身厂喷粉线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的分析结论、专家技术评审意见,我分局原则批准该项目《报告表》,同意该项目按相关规定报批建设。一、项目建设内容该项目位于洛阳市涧西区建设路***号一拖院内,厂区南邻建设路,西邻衡山路,东邻华山路,******。该项目建设内容为:在现有自动喷粉线基础上增加一套喷粉房系统,拆除原有面包炉及烘干室,新建一条自动喷粉线,扩建后喷粉处理规模为*****台/年大型农机具及******台套/年结构件。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万元。二、你单位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经批准的《报告表》,并接受相关方的垂询。三、项目建设和运营期间须重点做好以下工作:*、项目建设中应认真按照《报告表》和本批复的要求,应严格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该项目不新增建(构)筑物。*、营运期,该项目*座喷粉房粉尘分别设置*套旋风除尘器+滤筒除尘器治理设施,处理后由*根**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有组织排放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表*二级标准的要求;固化废气设置*套水喷淋+除雾器+活性炭吸附治理设施,处理后由*根**m高排气筒排放,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应满足《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表*标准要求;天然气燃烧采用低氮燃烧工艺,燃烧废气由*根**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有组织排放应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表*标准要求;该项目采取全自动密闭喷粉线、生产车间密闭等措施,颗粒物无组织排放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表*二级标准要求,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应满足《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表*标准要求及《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号)要求。该项目喷粉线前处理废水、纯水制备废水和废气治理喷淋废水经车间污水处理站混凝沉淀处理后进入一拖集团西中水处理站处理,处理后回用于一拖集团厂区,不外排。该项目运营期间噪声经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后,厂界噪声排放标准均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中*、*类标准要求。该项目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经收集后放至一般固废暂存区,定期外售进行综合利用;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物控制标准》(GB*****-****)在厂区设置危废暂存间;该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收集后分类暂存厂区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四、如果今后国家或我省颁布新的标准,届时建设单位应按新标准执行。五、本项目建设过程中应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六、本批复有效期五年。本项目自批复之日起五年后开工建设的,应报我局重新审核。本批复生效后,建设项目的地点、规模等发生重大变化时,应重新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分局审批。****年*月*日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日。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联系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安徽路**号涧西区政府综合办公楼*楼,邮编:******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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