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乐山继承不动产登记事项公示(刘青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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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刘青夫申请继承不动产,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该不动产办理因继承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被继承人:刘明友 继承人:刘青夫 坐落:夹江县吉庆街**号*幢*层*号; 不动产权证号:夹房监证*******号; 建筑面积为:**.**平方米; 用途:门市。 夹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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