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洛阳解放路(文化路至锦龙大道段)人行道改造提升工程-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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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一、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编号:****-**-***、采购项目名称:解放路(文化路至锦龙大道段)人行道改造提升工程*、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评审日期:****年**月**日二、成交情况包号采购内容供应商名称地 址中标金额单位宜阳政采磋商(****)****号解放路(文化路至锦龙大道段)人行道改造提升工程******河南省洛阳市宜阳县香鹿山镇寻村*组*,***,***.**元序号名称施工范围施工工期项目经理执业证书信息*解放路(文化路至锦龙大道段)人行道改造提升工程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日历天马素梅豫************三、评审专家名单王凯、王勇、黎小敏(业主代表)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收费标准: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洛阳市市级政府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标准》计取,由成交单位支付,逾期按中标服务费金额的日千分之一收取滞纳金。收费金额:**,***.**元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采购合同的签订。
*.各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名称:宜阳县市政管理所地址:宜阳县同力大道创业大道口东侧联系人:张先生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称:******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政和东路与新伊大街交叉口政和国际商务楼A座**楼联系人:王先生联系方式:************.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王先生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