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长春吉林油田公司扶余、新民、二氧化碳、新木等采油厂单井罐治理工程地面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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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余、新民、二氧化碳、新木等采油厂单井罐治理工程地面工程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扶余、新民、二氧化碳、新木等采油厂单井罐治理工程地面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天。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联系电话:****-*******(审批办公室)传真:****-*******通讯地址:松原市宁江区滨江街道东镇东路****号邮编:******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机构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扶余、新民、二氧化碳、新木等采油厂单井罐治理工程地面工程乾安县、宁江区、前郭县中************吉******该项目扶余采油厂工程位于扶余市长春岭镇;新民采油厂工程位于松原市宁江区伯都乡;******工程位于乾安县严字乡;新木采油厂工程位于松原市前郭县。主要为扶余采油厂、******、新木采油厂共计**口可就近带入已建集输系统单井罐生产井的管线工程,共计敷设管线 *.**km。分别为扶余采油厂*口单井罐生产井配套的*.*km集输管线建设、新民采油厂**口单井罐生 产井配套的*.**km 集*******口单井罐生产井配套的*.**km集输管线建设、新木采油厂*口单井罐生产井配套的 *.*km 集输管线建设。采用水平螺旋钻穿越*m水泥路*处、穿越*m水泥路*处、穿越**m水泥水渠*处。本次工程将**单井罐生产井改为密闭集输,项目建成后上述采油场拉油井数为***口。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万元。*.施工期:试压废水采用罐车送各采油厂污水处理装置,处理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及分析方法》(SY/T****-****)中控制指标后,回注地下;生活污水排放于移动防渗旱厕内,施工结束后清掏用作农家肥。 运营期:无新增废水。*.施工期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施工扬尘、防腐废气、胶黏废气等无组织废气污染物排放。运营期:无新增废气。*.施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尾气排放消声器,定期维修保养,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确保施工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要求。*.施工期:穿越工程弃土(渣土)用于施工场地及周边低洼地段平整;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拆除的单井罐及罐口管线,可作为生产设施再次使用,报废不再使用的作为危险废物,需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清罐废渣暂存于油土储存池内,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定期清运处理。*.尽量减少临时占地,不得践踏碾压施工场界外的土地,施工开挖土层分层堆放、分层回填,施工结束后进行植被恢复。*.加强设备日常维护和管理,完善应急预案,避免由于各种因素造成的管道泄漏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同时应加强员工的环保教育和培训,落实风险防范措施,避免污染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