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丽水关于丽水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食堂常用食材采购项目(龙泉)的公开招标公告[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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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丽水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的委托,对食堂常用食材采购项目(龙泉)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采购编号: 浙建航招*******号-**.采购项目:食堂常用食材采购项目(龙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采购内容:标段采购内容数量单位▲预算金额(最高限价)▲最高结算比例*食堂常用食材采购(龙泉)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年**万元**%*.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cn)、中国政府采购网(***.******.***.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注:本项内容由代理机构在资格审查现场完成查询);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特定资格要求:无。*.*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公告期限:本项目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以公告发布次日开始计算)。*.招标文件网上获取时间:****年*月*日-*月 **日每天*:**-**:**,**:**-**:**(北京时间),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网上获取招标文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以下资料:⑴单位介绍信(格式自拟,包含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⑵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以上资料须加盖单位公章,邮件或邮寄至采购代理机构(邮件:******,地址:丽水市万丰北路**号金贸国际大厦**楼****室,以实际收到邮件的时间为准)。为确保资料已准确无误递交,请各投标人在递交资料后及时与招标文件中指定的项目负责人取得联系。未提交以上资料的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质疑,不予受理。*.履约保证金:无; ▲**.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采用现场递交方式。超过投标截止时间未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北京时间)。**.提交投标文件地点:丽水市万丰北路**号金贸国际大厦**楼****室**.开标时间:****年*月**日**:**(北京时间)。**.开标地点:丽水市万丰北路**号金贸国际大厦**楼****室**. 本公告在以下媒体同时公布: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gov.cn/ **.联系方式(*)采购人名称:丽水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项目联系人:伍 超 联系电话:****-*******质疑联系人:叶辰珏 联系电话:****-*******地址:丽水市莲都区西站路**号(*)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项目负责人:陈 央 联系电话:****-******* 传真:****-*******质疑联系人:李 红 联系电话:****-******* 传真:****-*******地址:丽水市万丰北路**号金贸国际大厦**楼****室(*)同级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丽水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联系人:徐子豪 监督投诉电话:****-*******地 址:丽水市莲都区西站路**号采购人:丽水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采购代理机构:****** 日期:****年*月*日附件信息:招标文件(*.*终)龙泉食材.doc*.*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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