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四川首票“内河运费扣减”货物在泸州顺利通关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预算金额
点击查看
招标单位
点击查看
招标电话
点击查看
代理机构
点击查看
代理电话
点击查看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记者从泸州海关获悉,*月*日,四川首票“内河运费扣减”货物在泸州顺利通关。该批货物按照新规作计税处理后,*.*万元内河运费将从货物价格中扣除后再计税,意味进出口企业享受减税降费增加了新途径。据了解,该批货物为四川******申报的一票进口货物,经泸州海关核对后,按照近日海关总署下发的《内河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不计入进口货物完税价格估价******副总经理余霞说:“海关‘内河运费扣减’的新举措为我们节约了税款支出。以前通过CIF(成本加保险费加运费)成交方式进口货物,包含全程运费,无法把内河段运费单独区分开来,只能跟海运运费一起申报纳税,这次改革为我们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好处,减轻了企业负担。”“根据海关审价管理办法规定,单独列明的内河运费可以不计入进口货物完税价格。我们通过调研了解到,企业因无法提供内河段的运费单据,也无法以客观量化的数据合理区分内河运费,因此难以实现运费扣减、真正享受政策红利”。泸州海关综合业务科科长胡飞表示,在了解到企业困难后,成都海关积极参与由海关总署税收征管局(广州)组织,武汉、长沙、重庆、南昌海关等长江沿线海关共同开展的“内河运费扣减”调研,经过充分沟通探讨,最终明确,长江航务管理局定期公布上海至武汉、重庆等航线的运价水平,为企业向海关进口申报时扣减运费提供依据。下一步,泸州海关将充分发挥海关职能作用,持续优化泸州跨境贸易营商环境,帮助更多企业用好用足海关政策,促进泸州外贸高质量发展。林南煜 记者 阮春华
查看隐藏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