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哈尔滨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黑龙江巴彦经济开发区热电联产项目等1个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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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黑龙江巴彦经济开发区热电联产项目等*个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月*日-****年*月**日。 电话:****-********     传真:****-******** 通讯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号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建设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拟批复意见*黑龙江巴彦经济开发区热电联产项目哈尔滨市巴彦******阜******本项目属新建工程,位于哈尔滨玉米深加工产业基地-生物化工产业园内。本项目包括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储运工程等。主体工程包括:建设*×**t/h高温高压循环流化床蒸汽锅炉(两用一备),配备*×**MW背压式汽轮机组,建设*座**m高烟囱(出口内径*.*m)。辅助工程包括:建设输煤系统、除灰渣系统、冷却系统、电力系统(*座**kv升压站)、点火系统(不设置启动锅炉)、化学水车间、空压机房、化验室、换热首站等。储运工程包括:建设*座*****m*全封闭煤库,*座***m*灰仓,*座***m*渣仓,*座***m*石灰石粉仓,*座**m*脱硫石膏储库,*座**m*危险废物贮存间,*个**m*尿素储存间等。燃煤采用铁路运输为主,辅助公路运输方式。 (一)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制砂浆和厂内道路降尘。运营期,化学水处理系统产生的排污水经中和后和锅炉排污水用于脱硫用水;脱硫废水经中和、沉淀处理满足《燃煤电厂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废水水质控制指标》(DL/T ***-****)要求后,回用于灰渣加湿、输煤系统降尘和煤场喷洒;循环冷却排污水部分回用于厂房设备冲洗,输煤冲洗废水、厂房冲洗废水经沉淀后与剩余循环冷却排污水回用于灰渣加湿、输煤系统降尘和煤场喷洒;生活污水排入市政管网。厂区实行分区防渗。重点防渗区包括脱硫废水处理区域、事故油池、危险废物贮存间,其中危险废物贮存间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要求,其它重点防渗区应保证防渗效果达到等效黏土防渗层Mb≥*.*m,渗透系数K≤*×**-*cm/s。一般防渗区包括锅炉房、化学水处理车间、灰仓、渣仓等,应保证防渗效果达到等效黏土防渗层Mb≥*.*m,渗透系数K≤*×**-*cm/s。本项目在厂区内地下水流向下游方向新建*眼地下水监测井。(二)大气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施工现场采用湿法作业并设围挡,运输车辆加盖蓬布,建筑材料用苫布遮盖,施工期颗粒物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要求。运营期,锅炉烟气采用“低氮燃烧+SNCR-SCR脱硝(还原剂为尿素溶液)+布袋除尘器除尘+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后,经**m高烟囱排放,烟气中汞及其化合物、林格曼黑度排放浓度应符合《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表*中排放限值要求,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应符合《全面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工作方案》中超低排放限值(在基准氧含量*%条件下,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不高于**mg/m*、**mg/m*、**mg/m*)要求。脱硝系统采取控制尿素溶液喷淋量、温度及停留时间等措施控制氨逃逸,锅炉烟气中氨排放速率应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要求,厂界氨等恶臭污染物排放应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表*中二级标准要求。全封闭煤库内设置喷淋装置,输煤系统采用全封闭输煤栈桥;灰仓、渣仓和石灰石仓均采用密闭装置,在仓顶均设有布袋除尘器,颗粒物排放应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表*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碎煤机室设置*套布袋除尘器,废气通过**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应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表*中二级标准排放浓度及严格**%排放速率要求。(三)声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措施;运输车辆限速、禁鸣,施工期场界噪声应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要求。运营期,加强对设备基础的减振防振处理,对各类风机、空气压缩机进出气口安装消声器,对空排汽管的管口加设消声装置、冷却塔安装导流消声片、消声垫等措施,厂界噪声应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中*类标准要求。(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建筑垃圾及施工弃土及时清运,并按照市政部门批准的地点倾倒,生活垃圾由市政部门统一处理。运营期,灰渣及脱硫石膏外运综合利用;除尘器废布袋、废离子交换树脂由厂家回收;废矿物油、废变压器油、实验室废液、废脱硝催化剂暂存危险废物贮存间内,依法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统一由市政部门处理。(五)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风险点位识别、风险防控预警体系建设,完善预警、预防工作,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将其纳入区域环境风险应急联动机制。设置*座***m*事故池,*座*m*事故油池,*m*酸碱储罐各*个,罐体采用防腐材料,储罐区设置围堰。制定环境监测计划,合理开展地下水、土壤环境监测工作。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强化与地方管理部门的应急联动,防止环境污染事故发生。(六)本项目新增污染物排放总量为:二氧化硫排放量**.***t/a,氮氧化物排放量**.***t/a,烟尘排放量**.***t/a。(七)按规范设置污染物排放口,设置污染物排放连续自动监测系统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烟囱预留永久性监测口和监测平台。。 有无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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