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马鞍山花山区人大常委会对花山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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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日上午,花山区人大常委会组织驻会常委、部分代表成立执法检查组,对花山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王美姑,副主任戴弘、刘胜、袁德琴参加执法检查。区政府副区长亓玉国陪同检查。
执法检查组先后实地察******污水处理扩建工程、马矿新******污水处理项目以及塘西街道散乱污整改工程。座谈会上,执法检查组听取了区生态环境分局关于花山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情况的汇报,区住建局、区农水局、自规局花山分局、区检察院进行了书面汇报。与会人员就花山区如何进一步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提出了意见建议。
执法检查组充分肯定花山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所取得的成效,但对照法律要求以及人民群众的期盼还有差距,长江保护工作依旧任重道远。执法检查组强调,一要增强法律实施的责任感使命感,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重要指示精神和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切实增强贯彻实施法律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实现高水平保护与高质量发展的有机统一。二要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生态环境修复和保护,认真开展调查研究,紧盯雨污分流、黑臭水体以及散乱污企业整治等重点、难点问题,采取有效措施,着力高效推进问题解决。三要加强部门联动,密切配合协作,突出综合治理、系统治理,形成统筹协调、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切实把法定职责扛起来,共同推动法律有效实施。四要加大宣传力度,采取群众易于接受、喜闻乐见的方式,充分运用新媒体平台,加强宣传普及,通过全面、深入、持久的宣传,进一步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