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齐齐哈尔关于申报2023年黑龙江省省属本科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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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院、部及相关单位:
根据黑龙江省财政厅黑龙江省教育厅《黑龙江省省属本科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要求,东北石油大学制定了****年黑龙江省省属本科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框架性使用方案,并经校长办公会通过。现开始组织基本科研业务费各类项目的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情况
*、东北石油大学“国家基金”培育基金
联 系 人:李卓、宋艳华
联系电话:*******
*、东北石油大学优秀科研人才培育基金
联 系 人:姜珊珊、孙明艳
联系电话:*******
二、申报要求
*、申请人按要求填报****年相关类型申请书(见附件),往年申请书版本无效。
*、请各二级单位做好如下审查工作:
(*)截止当年*月*日,申请人年龄不超过**周岁(****年*月*日之后出生)。
(*)申请者作为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个校级资助项目;作为参加人,不能超过*个项目。同时,有校内资助项目的,在研期间内不能申报同类别的项目,可申报其他类别的项目;同一研究内容不得重复申报;其他申报条件请参看相关管理办法(见附件)。
(*)获批过国家基金项目的负责人不允许申报“国家基金”培育基金。
*、请科研秘书按项目类别分类汇总(汇总表见附件),于*月**日上午**点前,将签字盖章后的汇总表、申请书*份(包括佐证材料)交到相关科室,并发送电子材料到指定邮箱。
*、科研处于*月**-**日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有问题的返回修改。最终版申请书于*月**日上午**点前上交相关科室。
*、项目评审时间及其他相关规定另行通知。项目评审时汇报内容必须与申请书一致,经科研处审查后的申请书等材料不得再修改,擅自修改的,取消申报资格,立项后发现的,做撤项处理。东北石油大学科研处****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