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嘉定上海市嘉定区叶城小学灯光改造项目比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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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上海市嘉定区叶城小学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上海市嘉定区叶城小学灯光改造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项目名称:上海市嘉定区叶城小学灯光改造项目项目编号:RJZC-**-***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周李玲项目联系电话:***-********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采购单位:上海市嘉定区叶城小学采购单位地址:上海市嘉定区普惠路***号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朱老师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代理机构:******代理机构联系人:周李玲代理机构地址: 上海市嘉定区澄浏公路**号**幢***室一、采购项目内容(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提供财务状况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声明函;*.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二)采购内容:教室灯和黑板灯采购(具体采购需求及技术参数,详见比选文件第三部分)。(三)、比选文件的获取:合格的供应商可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截止,上午*:**~**:**,下午**:**~**:**(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前往******(地址:上海市嘉定区澄浏公路**号**幢***室)进行报名验证并购买比选文件。报名时需携带下列资料(原件验审复印件留档,复印件需加盖红色公章)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人委托书(附法人及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法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比选文件***元/份,售后不退。凡愿参加比选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比选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比选文件的竞选将被拒绝。注:供应商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比选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供应商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四)、执行政策:本次比选执行政府强制或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支持中小微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二、开标时间:****年**月**日 **:**三、其它补充事宜本项目采购人为区级财政预算单位,本项目的项目预算未达到现时有效的上海政府采购的限额标准,同时本项目的采购内容也未列入现时有效的上海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因此,本项目不执行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依据采购人的采购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进行采购。四、预算金额: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