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洛阳洛阳市龙兴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洛龙区海澜集团服装产业基地(一期)能源项目拟审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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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年*月**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分局拟对洛龙区海澜集团服装产业基地(一期)能源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意见。为保证拟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分局管理科。公示期为****年*月**日-****年*月**日。电话:****-********传真****-********通讯地址:洛阳市洛龙区广利街政和路交叉口向南***米路南洛龙区信访局大院*楼(******)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个工作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环评机构建设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公众参与情况*洛龙区海澜集团服装产业基地(一期)能源项目洛阳市洛龙区佃庄镇洛************本项目为新建项目,位于洛阳市洛龙区佃庄镇岳安路与枣东大道交叉口东南角,建设洛龙区海澜集团服装产业基地(一期)能源项目,本项目规模为新建*×*t/h+*×*t/h蒸汽锅炉,并配套建设*.*km蒸汽管道。项目总投资****万元,环保投资**.**万元。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施工期间产生的施工扬尘,严格落实“七个***%”防尘措施,采取洒水抑尘、设置围挡、防风遮盖、车辆出入口设置冲洗设施、场地硬化等措施,减少废气对周边大气环境的影响。*、项目运营期废气为天然气锅炉废气,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废气通过*根 **m 高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表*新建燃气锅炉。二、废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施工期废水通过沉淀池收集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用于农户肥田。*、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包括软水制备装置排水、锅炉排污水、化验废水及生活污水。近期项目产生废水经化粪池收集后,定期使用吸粪车转运至李楼镇杨村污水处理站。废水排放应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表*三级标准限值,同时满足杨村污水处理站进水水质要求;远期待工业园区污水处理站建成投运后,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均排入海澜集团服装产业基地(一期)配套建设的污水管网,进入工业园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废水排放应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表*三级标准限值。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施工期噪声采用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用低噪声机械等措施降噪,施工期噪声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昼间标准限值;*、运营期噪声主要是蒸汽锅炉、软水制备系统、水泵等设备运行噪声,采取合理布置设备位置、厂房墙体隔声等措施降噪。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类标准要求。四、固废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废包装材料及时外售,建筑垃圾运往环卫部门指定地点;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进行集中处置。*、运营期软水制备装置产生的废离子交换树脂定期由厂家更换并回收;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环卫部门清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