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咸宁国家税务总局通山县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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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HBQS-****ZC-***(招标文件编号:HBQS-****ZC-***) 二、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通山县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咸宁市咸安区银桂路(宜园小区)*幢*层***室中标(成交)金额:**.*******(万元)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咸宁市温泉茶花路**号,**栋*单元*层***号中标(成交)金额:**.*******(万元)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工程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 * ****** 维修改造 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日历天完成 程灿 二级建造师 鄂************ 序号 供应商名称 工程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 * ****** 机房改造 详见工程量清单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日历天完成 钟浩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杨慧、王博、谢志良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发改办价格[****]***号文的规定,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向招标代理人支付服务费等相关费用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公告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标通知书领取地址:咸宁市国际大厦A座**楼****室。*、各有关当事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评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湖北******提出质疑。质疑时请依照采购文件的相关要求,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并附相关证据材料,同时将质疑函电子文档传至邮箱:******。*、质疑应当采用纸质形式送达并提交电子文档,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代理机构出具受理回执。如仅以邮件形式送达且未告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同时未取得代理机构的质疑受理回执的,为无效的质疑。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通山县税务局      地址:通山县洋都大道**号         联系方式:徐震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             地 址:湖北省咸宁市咸宁大道国际大厦A座**楼****号             联系方式:徐霞 ***********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霞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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