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法治蓟州】三人非法储存烟花爆竹被警方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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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蓟州分局查处了一起非法储存烟花爆竹案件,并依法对违法行为人作出行政拘留处罚。日前,公安蓟州分局治安管理支队会同洇溜、下窝头派出所开展联合检查,在下窝头镇青甸村发现一养羊场内存放烟花爆竹***箱,后又在另一废弃场地集装箱内发现烟花爆竹***箱,经清点,累计***箱。民警依法将违法人员王某强、王某未、吴某斌传唤至公安机关,经询问,三人如实交代烟花爆竹等待时机贩卖获利的违法事实。公安蓟州分局治安管理支队 高宁:近期,各类涉烟花爆竹案件有所回升,为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改善我区整体环境质量,预防减少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维护公共安全,根据相关等规定,蓟州区人民政府决定,自****年*月*日起,在蓟州行政区域内禁止生产、经营(含存储)、运输、燃放烟花爆竹。在蓟州行政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的,公安机关将责令停止燃放,依法处以***元以上 ***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附件:如有附件或图片请到网址中下载或查看https://***.******.***.cn/xwzx/spzx/******/t********_*******.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