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绵阳市第三人民医院精神医学综合楼楼宇发光字安装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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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同编号:N****************-*二、合同名称:精神医学综合楼楼宇发光字安装三、项目编号:N****************四、项目名称:精神医学综合楼楼宇发光字安装五、合同主体采购人(甲方):绵阳市第三人民医院地址:绵阳市剑南路东段***号联系方式:***********供应商(乙方):******地址:成都市温江区柳城街办燎原社区*组政通西路***号**栋**-**号联系方式:***********六、合同主要信息主要标的:序号名称数量(单位)单价(元)总价(元)规格型号/服务要求*绵阳市第三人民医院精神医学综合楼楼宇字制作项目*(项)¥***,***.**¥***,***.**①制作服务内容包括:完成清单统计表中要求的所有标识的制作与安装,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进行点位复核。 ②标识制作按照设计深化方案中标识尺寸、材质、制作工艺、安装工艺、节点大样要求进行。 ③所有采用的金属材料、钢材、铝合金板材、不锈钢、零配件、密封材料及结构胶等应符合要求。同时材质的厚度,最终的规格,严格按照采购的要求。 ④使用铝板、铝合金、不锈钢的结构部分厚度及面板厚度不得少于规定的厚度,涂层厚度不得少于规定值,以保证涂层质量。 ⑤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标识字数等需求配置户外正规厂家生产的配电箱,配置齐全满足本项目的要求,配电箱满足散热要求。 ⑥其他安装所需的管线、空气开关、时控系统和所有安装配件满足安全和正规产品及用户要求。 ⑦供应商需提供详细的制作及实施方案,方案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技术路线完整、且适合本项目实际情况。 ⑧供应商在标识安装前,制作*:*尺寸的喷绘布,对安装效果进行展示。合同金额: ***,***.**元,大写(人民币):贰拾伍万元整履约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履约地点:绵阳市第三人民医院采购方式:公开招标七、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八、合同公告日期****年**月**日九、其他补充事宜合同附件:精神医学综合楼楼宇字发光字安装合同.pdf绵阳市第三人民医院****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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