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喀什喀什某单位喀什某单位职工食堂劳务承包及生活物资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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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TYMH-CS-****-**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喀什某单位喀什某单位职工食堂劳务承包及生活物资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预算金额(元):*.**元最高限价(元):*.**元现更正为:预算金额(元):*******.**元最高限价(元):*******.**元其它事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相关规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法人本人投标的需提供法人身份证原件;被授权委托人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的要求,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网站( ***.******.***.cn)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信用服务-失信惩戒对象查询-搜索栏输入单位全称-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search/cr/)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及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提供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连续近三个月的完税证明;(*)提供****度财务审计报告原件(新办企业提供有效期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供应商提供针对本次项目《反商业贿赂承诺书》;(*)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须提供《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原件;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某单位      地址:喀什市          联系方式:杜先生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             地 址:喀什市天府集团办公区二楼***室             联系方式:郭露 ***********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杜先生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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