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金山上海市健康促进中心2023年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新媒体数据采集及评估项目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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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 **-工**-****(代理机构内部编号)(招标文件编号: **-工**-****(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二、项目名称:上海市健康促进中心****年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新媒体数据采集及评估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上海******供应商地址:上海市金山区山阳镇浦卫公路*****弄**号*层***室P*中标(成交)金额:**.*******(万元)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 上海****** ****年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新媒体数据采集及评估 为认真落实《关于加强本市医疗卫生机构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的指导意见》(沪卫健康〔****〕**号)《关于健全媒体康科普知识发布和传播机制增加健康科普优质资源供给的实施意见》(沪卫健康〔****〕*号)的有关工作要求,推进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广泛开展健康科普工作,根据年度内工作计划任务,拟开展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新媒体数据采集及评估。按照委托方提供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含科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医务人员在不同类型新媒体平台(微信公众号、微博、今日头条、抖音、快手、微信视频号、B站、小红书、喜马拉雅、阿基米德等)的官方认证账号或经机构认定的账号(账号数量和信息待收集后确定)及主流媒体平台(国家级、市级、专业类媒体等),采集、甄别被调查对象于****年*月*日至**月**日期间发布的健康科普信息数据。 详见响应文件 合同签订后*个月内完成 详见响应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潘乔、金伟、韩幸才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以成交通知中确定的成交总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采购服务费按照《招标代理业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号文)中所规定的货物、服务、工程类招标收费标准下浮**%收取。向采购代理支付成交服务费币种与成交签订合同的币种相同。每个项目采购代理费低于****元,则按照****元每项收费;高于****元每项仍按照原服务费用标准收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在此,上海市健康促进中心、******谨对积极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表示衷心的感谢。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市健康促进中心 地址:陕西南路***号 联系方式:张老师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上海市徐汇区斜土路****号(车行入口)斜土路****号(人行入口) 联系方式:史老师、苑老师 ***********、***********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史老师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