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宜宾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南溪区分局宜宾市南溪区罗龙街道中池村地块等5宗土地估价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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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NXZG-*******(招标文件编号:NXZG-*******) 二、项目名称:宜宾市南溪区罗龙街道中池村地块等*宗土地估价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四川维益房地产******供应商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高新区盛安街***号*栋*单元**层****号中标(成交)金额:*.*******(万元)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 四川维益房地产****** 宜宾市南溪区罗龙街道中池村地块等*宗土地估价服务(第二次) 开展罗龙街道中池村***亩、罗龙街道羊耳村约**亩、长兴镇红德村两宗共约**亩、九龙食品园区宜宾纸业以北约***亩共计约***亩土地的估价工作,出具土地估价报告等资料。 *、委派的供应商应在接受委派通知起*小时内进行响应,*个工作日内提交初步评估结果或按照采购人业务要求出具初步评估结果。 *、初步评估结果被采纳后,成交供应商应形成评估报告,并按规定及时上报电子备案。 *、供应商拟派本项目服务团队至少需要*人,该团队在本项目服务期间须专职为本项目提供服务。 签订合同之日起**个月 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地价评估技术规范》(国土资厅发〔****〕*号)及宜宾市相关规定依法进行土地评估,为宜宾市南溪区地价管理,科学合理确定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制定提供依据。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余洋(组长)、唐方敏、梁静(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号)文件规定及与采购人签订的代理合同,按****.**元向成交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及项目相关费用。*.收取方式:中标通知发出后二个工作日内由中标人一次性支付至采购代理机构。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宜宾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南溪区分局 地址:宜宾市南溪区南溪街道北大街 联系方式:银女士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四川****** 地 址:宜宾市叙州区城北新区城中央**栋*楼(由林工团队观光电梯直达) 联系方式:李成秀 ****-*******转***,***********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银女士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