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锦州锦州市生态环境局召开2023年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工作推进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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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适应生态环境治理体系现代化建设需求,推动差异化执法监管,充分发挥守法企业示范引领作用,加大正向激励力度,贯彻落实《辽宁省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办法》,近日,锦州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召开****年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工作推进会。
会上传达了省生态环境厅关于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相关部署和要求,解读了《锦州市生态环境局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对今年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通报。义县分局进行了工作交流发言。
会议强调,要按照有关要求将正面清单企业纳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积极推行非现场执法,尽可能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干扰,积极营造鼓励守法经营的良好氛围,助力企业健康发展,并严格把好纳入清单企业审核关。同时,要坚持“无事不扰、违法必究”的原则,强调纳入清单并不是从此“一劳永逸”,纳入清单并不意味脱离监管,对不符合纳入条件或有恶意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将按照相关程序从正面清单剔除并从严监管。
(锦州市生态环境局 郭晓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