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乌鲁木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高等级公路支队拖车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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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高等级公路支队拖车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疆阳光采购平台http://***.******.***/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ZCJZF*** 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高等级公路支队拖车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第一包高支队阜康大队(预算金额*.*万元)第二包高支队东绕城大队(预算金额*.*万元)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外部审计的****年度或****年度财务报告或财务报表(成立不满一年的企业需提供(公司成立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上一月)财务报表或小微企业需提供****年度财务报表);*.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纪录;提供近半年内任一个月缴纳税收证明及社保缴纳证明(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的缴税记录及社保缴纳证明);*.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受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不能参加投标),供应商在 “信用中国”网站( http://***.******.***.cn/ )无违法违规纪录、中国政府采购网(***.******.***.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以代理机构开标现场查询为准);*.依法注册、具有合法的法人资格,并在法律上、财务上与采购人和招标机构不发生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年**月**日 至****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阳光采购平台http://***.******.***/ 方式:新疆阳光采购平台http://***.******.***/获取 售价:¥***.*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昌吉分公司**楼****室(昌吉市长宁路聚龙城**楼) 五、开启 时间:****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昌吉分公司**楼****室(昌吉市长宁路聚龙城**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高等级公路支队 地址:昌吉市北外环路 联系方式:魏巍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昆仑东街***号金融大厦**楼 联系方式:许瑞、张美院 ***********、***********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许瑞、张美院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