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泉州永春县召开贯彻落实 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联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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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推动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依法履职,严格依法开展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年*月*日,永春县安委会办公室组织召开全县贯彻落实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联席会议。县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应急局有关负责同志和工信商务局、司法局、交运局、住建局等负有安全生产监督职责的行政执法机关单位业务人员参加会议。会议由县应急局党委委员、执法大队长陈章培同志主持。会议组织学习了泉州市安委会办公室、市应急管理局、市公安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制定的《泉州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指引》(下称《指引》),详细解读了《指引》制定出台的背景、主要目的、主要特点和框架内容。该《指引》是泉州市为贯彻落实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而制定的具体举措。会议强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安全生产领域涉嫌违法犯罪案件的调查、移送、侦查、批捕、起诉、立案监督和审判、执行等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我县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依法惩治安全生产违法犯罪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会议要求,一要持续推进落实“八号检察建议”,切实发挥安全生产监管职能,与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信息共享和协作配合,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二要深入开展“执法攻坚年”和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紧盯重点,严格执法,全力推动监管执法规范化提升,并注意发现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线索。三要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定期开展安全生产联合执法检查,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协商解决重要问题,定期通报涉嫌安全生产犯罪案件信息。查不到的内容图片请点击网址查看http://***.******.***.cn/zwgk/gzdt/bmdt/******/t********_*******.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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