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长春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申办工程业绩核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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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建筑业企业:为进一步优化建筑市场营商环境,规范建筑业企业资质申办行为,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筑业企业资质申办有关事项的通知》(吉建管〔****〕*号)文件精神,现就建筑业企业资质申办工程业绩核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核查时间从****年*月**日正式开始。二、核查范围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资质审批系统内申办资质的企业业绩和技术负责人个人业绩(省内、省外工程业绩均在核查范围之内)。三、核查内容*、技术负责人是否为工程业绩的真正技术负责人;*、工程业绩的规模指标、地址、起止时间、完成项目的企业名称及资质等级是否真实、准确。四、核查方式通过向工程业绩所在省(市、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完成项目的企业发函的方式进行业绩核查。五、责任追究对于隐瞒有关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办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申办企业,不予许可,给予警告,*年内不得再次申办建筑业企业资质。同时移交公安机关,依法追究申办企业和涉事人员的法律责任。长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