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松阳经济开发区数字园区建设工程一期征收土地预公告(松征告〔2023〕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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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规定,因松阳经 济开发区数字园区建设工程一期项目建设需要,拟征收赤寿乡陇 川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集体所有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征收范围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内面积约为*.****公顷 (具体以勘测定界 成果为准)。四至范围见项目用地红线图。二、土地现状调查安排松阳县人民政府将组织赤寿乡人民政府及有相应资质的机构 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对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含权属、面积等)、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进行调查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三、其他事项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暂停办理户口迁 入、分户、房屋交易、翻 (扩) 建、装潢、核发营业执照、调整 农业生产结构等不正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 围内抢种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种抢栽抢建的,不予补偿安置。本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特此公告。附件:附件:拟征收土地项目用地红线图.pdf松阳县人民政府****年*月**日本文授权本网站发布,未经许可不得转载。下载附件:查不全的图片内容附件请点击此链接查看http://***.******.***.cn/art/****/*/**/art_**********_*******.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