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雅安健康权纠纷起争议 背对背调解息纷争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近日,永兴司法所联合街道调委会成功调解了一起未成年人打架引起的健康权纠纷,促成双方当事人及家属间矛盾化解。陈某(**周岁)与高某(**周岁)因为口角纠纷,在名山区县前街发生冲突,期间高某拿出刀具造成陈某左手指受伤,后经过司法鉴定为轻微伤,派出所对高某作出拘留三日的行政处罚,由于高某已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理管理,对高某的行政拘留不予执行。后双方因为陈某因伤产生的医疗费、交通费、营养费等赔偿问题发生争议,各执一词,多次协商未果。因双方实际居住永兴街道下辖村社,陈某家长向司法所申请调解,永兴司法所及街道调委会受理该起健康权赔偿纠纷后,向陈某家长了解到其之前与高某家长协商赔偿时高某家长称只愿意赔偿医疗费用和适当营养费,在赔偿金额上双方始终未达成一致,并且高某受到行政拘留的处罚也没有实际执行,作为受伤一方当事人的家属在感情上也不能接受他们提出的赔偿金额,如果再协商不好他们就起诉。调解过程中,工作人员分别找到双方当事人及家长“背对背”沟通,认真倾听双方当事人的诉求,耐心做双方的思想工作,从法理的角度进行耐心细致地释明,分清过错责任、计算赔偿明细;又从情理的角度对双方进行精神抚慰,希望双方当事人各让一步。通过“背对背”调解初步形成调解方案,再组织双方当事人“面对面”调解。经过耐心的做双方当事人及家长思想工作,用情理沟通,以法理为据,为双方仔细分析其中的利害关系,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场履行赔偿,并约定不得再因此产生矛盾纠纷,该矛盾得以妥善解决。在本案调解过程中,永兴司法所及基层调解组织践行枫桥经验,提高化解矛盾效率,发挥了人民调解工作“第一道防线”的作用,将矛盾纠纷化解在了基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