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州关于力天集团汽车公园(温州恒俊电子有限公司)国有土地上工业用房征收项目协商选定评估机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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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八条。请各被征收人于力天集团汽车公园(******)国有土地上工业用房征收项目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起**日内将共同协商选定房屋征收评估机构(名单详见附件)的书面意见提交至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蒲州街道办事处,落款请注明被征收人姓名、地址、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等基本信息。逾期未提交书面意见或提交的书面意见未经征收范围内所有被征收人同意的,视作不能协商选定。如不能协商选定的,将由征收实施单位组织被征收人投票确定,或采取摇号、抽签等方式随机确定。联系地址:温州市龙湾区蒲江北路**号农商银行四楼联 系 人:廖胜凯 ;联系电话:******** 。以上事项,望相互转告附件:力天集团汽车公园(******)国有土地上工业用房征收项目评估机构候选名单.doc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蒲州街道办事处 ****年*月**日articlecontent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