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益阳南洞庭湖滨带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南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答疑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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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显示/ 南洞庭湖滨带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南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澄清说明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受******的委托,对南洞庭湖滨带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南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现对本项目的招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说明如下: 原招标文件第五章工程量清单 *.工程量清单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湖南省财政监督条例》《财政投资评审管理规定》《湖南省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实施办法》(湘财办〔****〕**号)及《南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南县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办法〉的通知》(南财评审〔****〕***号); (二)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湘建价[****]**号文关于《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及****年版《湖南省市政工程消耗量标准》等消耗量标准及相关补充定额、湘建价〔****〕***号文件、湘建价〔****〕**号文件、湘建价〔****〕**号文件、湘建价〔****〕**号文件、益建价〔****〕第一期。 现更正为: *.工程量清单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湖南省财政监督条例》《财政投资评审管理规定》《湖南省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实施办法》(湘财办〔****〕**号)及《南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南县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办法〉的通知》(南财评审〔****〕***号); (二)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湘建价[****]**号文关于《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及****年版《湖南省市政工程消耗量标准》等消耗量标准及相关补充定额、湘建价〔****〕***号文件、湘建价〔****〕**号文件、湘建价〔****〕**号文件、湘建价〔****〕***号文件、益建价〔****〕第一期。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请各潜在投标人重新下载澄清文件,本澄清补充公告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修改,若本澄清补充文件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澄清补充文件为准。由此给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招标人:****** 地址:南县南洲镇 联系人:杨先生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南县宋田路***号 联系人:赵女士 电话:*********** 监督单位:南县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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