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台州[批后公布]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丁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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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丁和平户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批后公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条“行政机关作出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应当予以公开,公众有权查阅。”之规定,现予以公布。一、公示注意事项发布时间:****年*月**日公示类型:批后公布公布方式:*、天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cn/*、项目现场联系人:施先生 余先生联系电话:****-********政府网短号:******联系地址:赤城街道城建办****室邮 编:******二、许可信息:许可事项: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建设单位:丁和平项目名称:住宅(补办)建设位置:赤城街道坑边村用地规模:壹佰零柒点玖肆平方米(***.**㎡)建设规模:三间三层(局部一、二层)房屋,建筑面积贰佰贰拾叁点肆陆平方米(***.**㎡)。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力,可以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天台县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向天台县人民法院提行政诉讼。天台县行政审批局****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