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关于《道真自治县关于支持市场主体培育发展工作的十四条政策措施》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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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开始视频结束关于《道真自治县关于支持市场主体培育发展工作的十四条政策措施》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通告?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积极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培育壮大市场主体的意见,进一步培育壮大我县市场主体,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经县人民政府安排,我局牵头起草《道真自治县支持市场主体培育发展工作的十四条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现将全文公布,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于****年*月**日前通过以下方式反馈至县发展和改革局。电 话:****-******** ???电子邮箱:*********@qq.com通讯地址:道真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原法院大楼四楼)邮 编:******?附件:《道真自治县关于支持市场主体培育发展工作的十四条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道真自治县关于支持市场主体培育发展工作的十四条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积极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培育壮大市场主体的意见,进一步培育壮大我县市场主体,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特制定如下政策措施。第一条 中央、省、市已明文出台的减税降费、企业奖励等系列扶持政策,全面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和扶持政策措施的兑现落实,不打折扣。(责任单位:县税务局、财政局、县委宣传部、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县经贸局、县文旅局、市场监管局等)第二条 代理记账。为降低“企转规”后产生的财务成本,通过委托第三方记账专业机构为其提供*年免费代理记账服务,并帮助建立健全企业财务制度。由行业主管部门提供需要代理记账的企业名单,县财政局统筹安排落实。(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县经贸局、县文旅局、县住建局等)第三条 财政贴息和融资担保服务。安排专项资金,对符合财政贴息政策要求的新“个转企”和新入库市场主体融资贷款给予贷款贴息支持。建立“个转企”和在库企业贷款担保基金,对“个转企”和新入库市场主体的融资担保费率降低至*%左右。(责任单位:县财政局、乡村振兴局、******等)第四条 “企转规”奖励。对企业上规入统当年每户给予一次性资金奖励,奖励标准为工业和建筑业每户*万元/户,商贸和其他服务业*万元/户。(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文旅局、县发改局、县经贸局、县住建局等)第五条 税收增长奖励。对年度税收增长率达**%、**%、**%且纳税县级留存**万元以上的企业,按照*万元、*万元、*万元予以分等级奖励发放给企业。(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税务局)第六条 培训补贴。积极争取上级专项资金支持,支持“个转企”和新入库市场主体开展创业就业培训,对符合条件的优先安排职业技能培训补贴。(责任单位:人社局、县财政局)第七条 帮助解决用工难题。县人社部门建立企业用工信息平台,收集各企业用工需求,统一发布招聘信息,协助企业招工。支持规上在库企业稳岗用工,重点支持企业优先吸纳本地劳动力,在道真注册的规上企业于****年*月*日至**月**日期间新吸纳道真县户籍脱贫劳动力、易地搬迁劳动力、农村低收入劳动力稳定就业三个月以上的(以签订劳动合同时间为准),经县人社部门认定,可按规定申领一次性就近就地就业补贴资金,补贴标准****元/人,最高不超过**万元。(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财政局)第八条 搭建政银企平台。由政府金融服务中心牵头,全面梳理企业融资政策、金融产品、业务流程,录入“贵商易”服务平台,各行业主管部门督促企业安装“贵商易”,让企业找得到政策,同时指导企业健全财务制度体系,利于金融机构了解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县内各金融机构加强企业走访,让政策找得到企业,对符合融资条件的“个转企”和在库市场主体提出的融资需求,优先安排优惠政策贷款,提高信用贷款授信额度,不盲目抽贷、断贷、压贷,企业到期还款面临困难的,可视具体情况予以展期或续贷,且不高于原贷款合同利率。全方位帮助市场主体解决融资需求,破解政银企信息不对称等问题。(责任单位:县大数据与科技服务中心、县营商环境局、政府金融服务中心、人民银行道真支行及各商业银行、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县经贸局、县市场监管局等有关部门)第九条 在库优质企业宣传激励。由县发改局、经贸局牵头,各行业主管部门和乡(镇)、街道办配合,根据实际情况,从在库企业中每年评选出一批贡献突出的企业,由县委、县政府公开授牌,并组织相关媒体加以宣传报道。(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经贸局、县统计局等)第十条 优化政务审批服务。充分利用贵州政务服务平台,加强信息互通和数据共享共用,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精简行政审批、注销登记、场所登记等“个转企”流程,开辟“绿色通道”,统一设立“个转企”代办窗口,实行“一站式”审批服务,大力推行企业登记注册网上办理和“最多跑一次”改革。(责任单位:县营商环境局及有审批职能的部门)第十一条 实行领导挂帮企业制度。县级领导分别挂帮县级重点企业(由县委办、县政府办行文明确名单)。各行业主管部门加大对本行业在库企业、重点培育市场主体的上门服务力度,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分别挂帮服务企业。帮助指导市场主体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优化税赋结构、扩大经营规模、降低经营成本、提高营业收入、做大做强总量,帮助解决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收集企业相关需求,指导帮助企业争取上级项目资金、入库奖励、上市奖励和兑现相应扶持政策,做好有关协调服务工作。各有关单位通力协作、互通有无、形成合力,共同营造良好发展环境。(责任单位:县委办、县政府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发改局、县经贸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文体旅游局、县住建局等有关部门)第十二条 积极拓宽在库企业市场。利用东西部协作帮扶契机,大力推介我县在库企业到珠三角、长三角等地拓展业务市场,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对推介成功带来业务增长的,可视为完成同等招商引资任务。有关部门加强业务指导,积极动员建筑企业参与县内项目的投标工作,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县内企业。(责任单位:县乡村振兴局,各乡镇、街道、县直各单位)第十三条 ******参股持股。重******的整合转******入股或控股我县在库和拟培育入库企业,扩大企业竞争力和资本强度。(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经贸局、县发改局、县文旅局等)第十四条 严厉打击非法市场交易行为,维护正常市场秩序。加大对非法交易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强重点行业、重点环节、重点区域的监管执法,进一步净化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经贸局、县公安局、县应急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