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商业秘密保护服务月】保护商业秘密 维护企业核心竞争力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预算金额
点击查看
招标单位
点击查看
招标电话
点击查看
代理机构
点击查看
代理电话
点击查看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以“商业秘密保护进企业”为主题,开展首届“企业商业秘密保护能力提升服务月”活动。商业秘密保护的意义在于保护企业核心竞争力和经营利益,维护企业在市场中的合法地位。今天我们就来说说关于商业秘密保护的那些事。一、何为商业秘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规定: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并经权利人采取相应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等商业信息。(一)商业秘密的概念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悉知、具有商业价值并经权利人采取相应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秘密性——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必须“不为公众所知”。“不为公众所知”并非不为一切人所知,需要使用信息的特定人员应该知道,包括企业内部人员和企业外部的合作人员,但是仅限于此范围,且特定人员都负有明示或默示的保密义务。其他任何不特定的人不可能从公开的渠道所获悉。★实用性——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能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所谓经济利益,是指权利人所依赖的商业秘密必须是一种现在或者将来能够应用于生产经营或者对生产经营有用的具体的技术方案和经营策略等,能够产生积极效果,为企业带来利益。★保密性——权利人对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采取适当的保密措施,其主观上必须具有保密意图,客观上必须采取了能够明确的保密措施。保密措施的特征为:*.限制了接触范围;*.明确了接触的准许条件或者采取了限制接触的技术手段;*.对接触人员明确赋予了未经授权不得使用、披露的义务;*.接触到商业秘密的人都能显然识别和认识到其为商业秘密。(二)商业秘密的保护范围技术信息包括设计、程序、产品、配方、制作工艺和制作方法等。经营信息包括管理决策、客户名单、货源情报、营销策略和招投标中的标底及标书内容等信息。二、如何防范商业秘密被侵犯(一)商业秘密泄露的常见情形企业想要防范商业秘密被侵犯,首先得知道商业秘密最容易被泄露的情形:★离职或在职员工泄密★工商业间谍窃取★接待外来人员采访、参观、考察等时疏忽大意★公开发表的论文和演讲有可能不经意泄露★商贸展览时★在与供应商等客户合作的时候★废旧商业秘密载体,如废旧纸张、图片和报废遗弃的工业产品企业管理者应牢记上述情形,对症下药,针对这些易泄露的途径做出相应的防范措施。(二)商业秘密保密措施企业内部的保密措施大致可以分为两类:制度性保密措施和物理性保密措施。制度性保密措施主要通过规章制度和合同条款来加强保密工作,物理性保密措施主要通过限制物理性接触防止秘密泄露。具体而言,制度性保密措施可以细分为:管理制度、保密协议、保密条款和竞业禁止等。物理性保密措施是为接触和获取商业秘密设置物理屏障,能够有效地防止商业秘密泄露,也能不断提醒相关人员注意保守秘密。物理性保密措施主要涉及对文件的接触和使用管理、人员的进出限制、重要工作场所的管理以及网络安全的维护等。*.健全企业内部保密管理制度企业需要根据自身的经营状况,对企业特有的具有价值的情报信息进行专项保护,健全企业内部保密管理制度。制度有关商业秘密保护的规章制度,建立岗位责任制,配备专职或兼职人员对商业秘密进行规范化管理。*.加强企业内部人员保密管理企业须加强内部工作人员保密管理,在员工入职以后进行保密培训,降低企业的商业秘密在人才流动过程中发生泄密的风险。在与员工签订雇佣合同时,一般要附上概括的保密条款;如有进一步的需要,因员工职责的不同,还要另外签订详细的保密合同、竞业禁止协议等。*.加强办公信息化保密管理一方面,通过工作区域管理保护商业秘密,把涉及商业秘密的工作区域设定为保密区域并增加安全防范措施。另一方面,企业必须加强办公信息化保密工作,提高企业办公系统的安全水平,对重要的商业秘密文件进行加密,提高办公系统防护墙的等级,定期升级杀毒软件,及时下载和更新操作系统的安全性补丁,加强对企业办公系统的维护管理,及时发现系统漏洞,及时维护,降低办公系统被入侵的风险,从而防止企业的商业秘密通过信息化办公出现泄密的情况,为企业办公信息化创造良好的环境。(三)商业秘密与专利的关系*.有必要申请专利的情况★从竞争策略出发·技术复杂、难以绕开的基础发明·能有效控制对手,或者防御对手·为迷惑对手而制造假象★从技术开发难度出发·对手能轻易通过反向工程获得技术要点·市场潜力大,但创造性水平低的发明★从利用的角度出发·意在通过转让获取利益★从市场的角度出发·市场前景好、经济价值大的发明创造*.有必要通过技术秘密保护的情况★明显不受专利保护的技术★容易被绕过的技术★经济价值不大的技术★经济寿命非常短的技术★不易破解,希望长期保护的技术项目技术秘密专利保护条件优点低高缺点保护范围宽窄保护期限无限制**/**/**年保护区域无限制授权国(地区)技术公开不公开公开垄断性缺点弱强优点稳定性弱强风险性强弱维权难易(四)救济方式*.申请劳动仲裁企业与职工(包括离职的)之间因商业秘密引起的纠纷或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期限未满,擅自跳槽,带走企业商业秘密,侵犯企业利益的,企业可依据《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企业的商业秘密被侵犯后,可以向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并提供商业秘密及侵权行为的有关证据。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处理周期短,可以快速制止侵权行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之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后,权利人可以根据处罚决定书向法院起诉,要求侵权人给予赔偿,行政处罚决定书具有法定的证据效力。*.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企业的商业秘密被侵犯,可以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一般在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或侵权行为地人民法院起诉。订立合同的,应向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起诉。*.向公安机关保安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如果严重会构成犯罪,企业可以直接到公安机关申请立案侦查。三、如何避免侵犯他人商业秘密(一)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表现想要避免侵犯他人的商业秘密,首先得明确什么是商业秘密侵权行为。根据法律规定,以下均属于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第三人明知或者应知商业秘密权利人的员工、前员工或者其他单位、个人实施前款所列违法行为,仍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该商业秘密的,视为侵犯商业秘密。(二)侵犯商业秘密的法律责任侵犯他人的商业秘密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民事责任: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经营者侵犯商业秘密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因不正当竞争行为受到损害的经营者的赔偿数额,按照其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经营者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权利人五百万元以下的赔偿。★行政责任:经营者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侵犯商业秘密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五百万以下的罚款。★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侵犯商业秘密行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因此,各位一定要有尊重商业秘密的意识,不走“捷径”,不窃取他人智力成果。企业在将获得的商业秘密投入或转化为商业用途之前,一定要了解所涉商业秘密的来源是否合法,避免成为恶意第三人。(三)侵犯商业秘密的应对方式当发现自己可能侵犯了他人的商业秘密时,首先应当积极与权利人联系,协商解决。若权利人已经向法院提起诉讼,一定要积极应诉。如果认为自己不构成侵权,可以用如下抗辩理由来为自己的正当行为发声:★某信息不构成商业秘密★所使用或披露信息与权利人商业秘密不相同★独立开发★反向工程★从其他合法渠道获得商业秘密★善意第三人的使用若法院的生效判决中作出了构成侵权的认定,要积极履行判决相关判项,立即停止侵权并积极履行赔偿责任。(反不正当竞争科)***.******.***
查看隐藏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