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巴彦阿拉善左旗巴彦浩特司法所多措并举扎实开展社区矫正宣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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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规范社区矫正工作,有效加强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管理,增强其遵纪守法意识,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年*月**日下午,阿拉善左旗巴彦浩特司法所召集社区矫正对象的五人矫正小组成员为新入矫的两名社区矫正对象开展入矫宣告。图片附件严格入矫宣告,增强守法意识。在进行入矫宣告时,向矫正对象告知《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民法典》《反有组织犯罪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增强矫正对象对法律的敬畏之心,强化其在矫意识和认罪悔罪意识,自觉遵守矫正期间的各项规定,让矫正对象感受到法律的权威性和震慑性,积极接受教育矫正。突出个别教育,增强自觉意识。对矫正对象实施分类管理,个别化矫正。对于一些情况特殊的矫正对象单独进行“入矫教育”等相关活动,并针对实际情况和具体所犯罪行制定相应的教育矫正措施,让其明白自身所犯错误所在,增强自我管理意识,积极接受改造,早日回归社会。图片附件多方参与宣告,增强归属意识。加大矫正小组成员参与教育矫正工作的力度。通过邀请派出所社区民警、嘎查村志愿者及社区矫正对象家属参与宣告仪式、对社区矫正对象月度考核评定、日常走访、教育矫正等一系列活动,充分发挥矫正小组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发挥教育和监管作用,促使社区矫正对象更好的接受教育矫治,早日回归家庭、社会。通过开展入矫宣告与教育训诫,既彰显了非监禁刑罚执行的严肃性,也让新入矫社区矫正对象思想上有了更深刻的认识,使其更加明确了自己的身份,熟悉了社区矫正监管教育的各项规定,为矫正对象自觉遵守日常管理规定,顺利回归家庭、回归社会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