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州关于《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城新发学校学费标准核定方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预算金额
点击查看
招标单位
点击查看
招标电话
点击查看
代理机构
点击查看
代理电话
点击查看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根据《省发展和改革委关于授权温州市辖区人民政府实施浙江省定价目录(****年版)部分定价权限的批复》(浙发改价格〔****〕***号),我局拟定了《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城新发学校学费标准核定方案》(征求意见稿),具体见附件,现予公告,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欢迎社会各界人士通过信函、电话的方式提出意见建议。信函地址:温州市龙湾区发展和改革局(龙湾区行政管理中心*楼***室) 邮编:******联系电话:******** 联系人:吴永苏温州市龙湾区发展和改革局****年*月**日《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城新发学校学费标准核定方案》(征求意见稿)一、基本情况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城新发学校创办于****年,系全日制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学校坐落于温州市龙湾区海城街道东门村旺东路***号,占地面积****m*,现有**个教学班,在校学生人数***人。该校在原经开区文教体局备案的小学学费标准为****元/人·学期。二、申请报批收费标准该校申请小学学费标准为****元/人·学期。三、拟核定收费标准根据教育成本监审结论,结合学校具体情况,拟定小学学费标准基准价为****元/人·学期,最高上浮幅度为**%。拟定收费标准自****年度秋季学期起执行,已入学的在校生,仍按原标准执行。articlecontent正文
查看隐藏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