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瑞尔斯达(天津)现代建材有限公司15.73%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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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尔斯达(天津)********.**%股权转让
挂牌日期:****-**-**信息来源: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系统原文链接地址项目编号
G*****TJ*******项目名称
瑞尔斯达(天津)********.**%股权转让转让方名称
天津******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天津******转让比例
**.**挂牌价格
**万元 人民币挂牌期间
**挂牌日期
****-**-**交易方式
其他重要信息披露
*提示提醒等内容:见附件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无 *其他披露内容:详见《评估报告》《审计报告》等备查文件受让方资格条件
无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意向受让方办理受让登记即视为已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转让标的所涉及包括但不限于《评估报告》、《法律意见书》等及上述报告和文件所披露的内容,已经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对标的情况已全面知悉且认可,并依据上述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交易风险、责任、经济损失及后果,不得以此向产权交易机构及转让方追究责任和其他主张。
*.. 意向受让方应在经资格确认后*个工作日内将**万元的交易保证金支付至******指定账户。 *.如信息披露期满,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进行转让,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最终受让方已支付的保证金自动转为等额交易价款。若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各意向受让方支付的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并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其支付的保证金转为等额交易价款,其余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将按照******的有关规定和程序按原路径原额返还。有关股权行权事宜要按照《******关于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操作细则(试行)》内容执行 *.最终受让方应在产权交易机构书面通知期限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且在签约后的*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除交易保证金外的剩余价款至******指定银行账户内。 *.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意一种情况,转让方有权通过******全部扣除该意向受让方所支付的保证金或竞价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金:(*)已获得受让资格且交纳了保证金后单方提出撤销受让申请的;(*)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意向受让方不参与竞价程序的;(*)在竞价过程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格时,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导致无法确定最终受让方的;(*)最终受让方未在产权交易机构书面通知期限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个工作日内未将交易价款余额打入******指定账户内。 *.本项目转、受让双方在产权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基础服务费、增值服务费等)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本次产权转让前的债权、债务,仍由产权转让后转让标的承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