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鞍山市分公司评估采购项目(二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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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采购项目(二次公告)  辽宁******(以下简称“招标代理”)************(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评估采购项目采购项目(二次公告)项下的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公告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项目名称:************评估采购项目(二次公告)*、招标编号:LNZHCG********、项目概述:拟对出租房屋与置换房地产及资产等评估*、招标内容:************评估采购项目例如:以下表描述,或根据项目特点进行描述包号采购内容采购数量备注*************评估采购项目*……(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注:(*)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并以“包”为单位提供投标文件。(*)本项目/包最高投标限价为**%,投标人报价如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二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资格条件:(一)投标人是国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投标人,能够满足本项目的实际需求;(二)投标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三)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证书或有效的资产评估证书;(四)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五)近三年以来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招标采购活动。(六)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七)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八)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九)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包次投标;(十)供应商须承诺提供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十一)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十二)******************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注:投标人须按照“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每日上午*:**时至**:**时,下午**:**时至**:**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获取招标文件。文件费:***元/本,售后不退。招标文件购买缴费账号:开户名:辽宁****** ;开户行:建行鞍山分行 ;账号:********************。*、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年 * 月 * 日 ** :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招标人不接受以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开标: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发布公告的媒体:(适用于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官网、中国邮政电子与采购平台上发布。招标代理名称:辽宁******招标代理地址:鞍山市铁西区千山西路**号江苏大厦*层邮政编码:******项目联系人:王禹晴电话:****-*******银行信息(适用于购买采购文件、递交保证金、代理服务费等):开户名称:辽宁******开户银行:建行鞍山分行行号:************账号:********************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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