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洛阳“民告官”不再难 法援律师帮你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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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日,洛宁县法律援助中心接到一份出自洛宁县人民法院的“新”公函,名称为《洛宁县人民法院建议给予法律援助函》,这是我县《洛宁县行政诉讼法律援助工作规定(试行)》实施后,洛宁县人民法院出具的第一份行政诉讼法律援助公函,该公函的出具能最大程度减少当事人的诉讼负担。
?日前,为推动“法援惠民生”提质增效,洛宁县司法局联合洛宁县人民法院出台了《洛宁县行政诉讼法律援助工作规定(试行)》。该规定明确了为行政诉讼案件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的条件和程序,还将当事人应当提交的材料进行了列举,并新增了行政诉讼案件中的当事人因诉讼实施能力较差可由法院出具《建议给予法律援助函》,能最大程度节约司法资源、减轻当事人诉累,法律援助机构原则上为行政诉讼受援人指派具有*年以上执业经验的律师。法律援助是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一项重要制度,这是我县贯彻落实《法律援助法》一大重要举措。该规定的出台,既是规范行政案件法律援助工作的需要,也为充分保障受援人的行政诉讼权利提供了有力的制度支持,更有助于推动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建设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